二氧化碳灭火剂简介
纯净的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分子式CO2,分子量44,沸点-78.5℃,临界压力72.9atm,临界温度31.3℃,汽化热138千卡/公斤,比空气重1.5倍。
实际使用中的二氧化碳灭火剂,通常由工业副产品获得,往往因含有杂质而有异味。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性,主要是窒息作用,当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含量达到15%以上时能使人窒息死亡。由于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35%时,才能使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烧终止;达到43.6%时,才能抑制汽油蒸气及其他易燃气体的爆炸,所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只能用于无人场所,如果在经常有人占用的场所安装使用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
1.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范围
二氧化碳可以灭A,B,C,E类火灾。但由于其灭火后不留痕迹、无污染,特别适于扑救下列具体类型火灾:
(1)电气设备火灾,如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电器老化间、发电机房等。
(2)精密仪器、贵重设备火灾,如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电视发射塔的微波室、贵重设备室等。
(3)图书档案火灾,如档案库、文物资料室、图书馆的珍藏室等。
(4)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的火灾,如浸渍槽、熔化槽、轧制机、转轮印刷机、烘干设备、干洗设备、炊事炉灶、喷漆生产线、煤粉仓、船舶机舱和货仓等。
2.二氧化碳灭火剂应用限制
二氧化碳不适于扑救下述物质或场所火灾:
(1)自己能供氧的化学药品,如硝酸纤维、火药等。
(2)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如铿、钠、钾、镁、铝、锑、钛、镉、铀、钚等。
(3)能自燃分解的化学物品,如某些过氧化物、联氨等。
(4)在利用二氧化碳灭A类火灾时,其对于封闭性较差的防护区空间的A类深位火灾包括阴燃和无焰燃烧,灭火效果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