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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用场所
来源: | 作者:海天消防 | 发布时间: 535天前 | 11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开采、提炼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用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开采、提炼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

      2.对于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必须采用液上喷射泡沫方式,且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于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当采用固定顶储罐时,可以采用液上喷射泡沫方式,也可以采用液下喷射泡沫方式。采用液上喷射泡沫方式时,可以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采用液下喷射泡沫方式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内浮顶储罐和外浮顶储罐不应选用液下的方式喷射泡沫。

      3.泡沫泵站宜与消防水泵房合建,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泡沫泵站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应≥30m,且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保护对象的时间应鉴5min。泡沫灭火剂的储存使用温度应为0℃-40℃。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沿防火堤外侧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

      (二)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用场所

      1.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对于扑救A类和B类火灾及控制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十分有效。

      2.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保护在不同高度上都存在火灾危险的大范围封闭空间和有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大范围的局部封闭空间和大范围的局部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围挡设施的场所。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以及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等。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大范围的局部封闭空间和局部设置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围挡设施的场所、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和面积感100㎡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场所、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和面积感100㎡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